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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大调整!FCC官方宣布:对listed 实验室申请FCC ID 延长一年2016-06-17
        美国联邦通讯委员会FCC于当地时间15号发布新闻,将继续接受listed实验室出具的检测报告申请FCC ID,延长期为一年,直到2017年7月13日,对于中美之间暂无MRA的中国大陆实验室以及国内的制造企业来讲,仍有1年的缓冲期进行调整和适应。
        2016年6月15日美国联邦通信管理委员会(FCC)经过讨论决定推迟一年执行原定于2016年7月13日生效的针对无线电子通讯产品新的授权规则及其测试实验室规则。
        FCC将在2017年7月13日前继续认可现有的FCC2.948实验室所出具的测试报告。FCC也将提供相关的指导文件给FCC指定认可机构以帮助他们对FCC实验室进行进一步的审核。这次FCC认可规则的延期也给政府间更多的时间去解决MRA的互认可问题。 
        2014年12月30日,FCC发布了新的法令(FCC 14-208),本次修改基于以下原因:行业创新高度活跃,联网设备类型多样,带来新的潜在隐患,需继续加强设备监管;融合性新设备不断涌现,为加快产品上市和保障频率有效使用,FCC需完善新设备的认证规则;对用于“要获得无线业务牌照许可”的射频设备,在加快新设备认证流程时,需保障实验室检测质量的高水平;设备标准持续更新,需要尽快纳入检测流程规则中。
        FCC 14-208修改的要点包括将设备认证全面移交至TCB,并明确其证后监督规则;调整认证标准及流程;其中关键的变化点是修改了对检测实验室的授权体系。FCC只保留授权实验室,取消了2.948实验室,规定了新的检测实验室的资质申请条件:
        (1)已与美国签订政府间互认可协议(MRA)国家
        由该国与FCC监管职能相当的政府部门指定实验室认可机构,检测实验室需要同时获得FCC授权和指定认可机构的认可。此外,禁止授权实验室将检测任务分包给未取得FCC授权的实验室。
        (2)对于没有签订政府间互认可协议(非MRA)国家
        根据FCC14-208,非MRA国家的实验室认可机构可承担FCC实验室认可工作,但尚没有此类国家的认可机构接受FCC授权的先例。非MRA国家认可机构的实验室认可程序细则也尚未出台。
        自2015年7月13日起新法令生效,在此之后FCC不再接受新的2.948实验室申请。新法令生效后的1年过渡期内,现有2.948实验室仍可进行检测工作;15个月过渡期后,FCC不再接受2.948实验室的测试报告。
        由于中美政府间在无线电设备领域还未签订互认可协议,因此目前我国内资实验室均是通过2.948实验室认可形式获得FCC认证实验室资质。按照之前的规定,2016年7月13日后,中国大陆地区出口至美国及部分南美、拉美承认FCC证书的国家和地区的无线电发射设备需送至境外的FCC授权实验室进行测试,这会增加国产无线电发射设备出口的时间及经济成本。
        新的规定出台后,直到2017年7月13日,国内实验室申请FCC ID仍可在国内进行检测并出具认证报告,对国内检测认证实验室来说是一个重大利好消息。